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推进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落实市委要求,10月16日下午,我校在行政楼多功能厅举办市监委驻武汉商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揭牌仪式。党委书记刘志辉,党委副书记、校长王清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王丽华共同为监察专员办公室揭牌,标志着我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正式步入到新的阶段。
揭牌仪式由党委副书记、校长王清华主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王丽华宣读《武汉商学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校党委从政治高度明确总体要求,从统一认识上明确目标方向,从落实上对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组织体系、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制度建立等确定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限。
党委书记刘志辉作重要讲话。刘志辉指出,向市属高校派驻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是中央、省委、市委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改革促进学校党委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是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推动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职能作用的重要举措。全校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做好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加快推进,如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为推进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奠定坚实基础。
刘志辉强调,这次改革,是对高校纪检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工作的一次重塑。全校上下要全面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落实。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准确把握改革内容要求、切实强化推进改革的责任担当,健全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的制度机制,把“三为主一报告”落到实处,共同推动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刘志辉要求,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要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强压力传导,积极协助党委做好管党治党工作,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两项职责;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强化政治责任、加强能力建设,监督执纪问责。
党委副书记、校长王清华总结讲话中表示,全校各级党组织深刻领会、高度重视,开展专题学习,及时传达、认真领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监察法》、《公职人员职务处分法》学习理解。结合学校即将下发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方案,党委各工作部门和全校各级党组织要逐项对照,加强督促协调,确保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学校副处级以上干部、校纪委委员、各党总支纪检委员、机关各支部纪检委员、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到会参加。
8月31日,武汉市召开市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武汉市纪委监委任命市管我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丽华同志为市监委派驻高校监察专员,并为我校监察专员办公室授牌。
此次改革保留我校纪委设置,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目的是强化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职能作用,解决好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问题。改革后,我校纪检监察机构被赋予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7项职责,以及依规依纪依法使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等6项权限。
改革后,在继续坚持市管高校纪委接受市纪委监委和高校党委双重领导的同时,实行“三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市纪委监委领导为主,负责人的提名考察、履职考核以市纪委监委会同有关部门为主;派驻高校监察专员办公室按授权履行监察职能,行使部分监察权限,可以采取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不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措施。
(编辑 张思渊)
(图片 揭非易 陆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