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新闻发布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形成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发布标准
(一)采用
1、内容符合国家政策、我校校情;
2、文字流畅,措词精练且逻辑周密;
3、稿件时效性强;
4、稿件报道角度独具匠心;
5、主题鲜明、思想深刻。
6、报道材料典型、针对性强;
7、无语言文字的错误。
(二)待用
1、稿件流畅自然,表达意思准确、完整;
2、结构合理、文字紧凑,文章要素齐全;
3、语言文字错误较少。
(二)建议修改
1、文字单薄,但主题尚有一定新意;
2、文章要素齐全,情节较为丰满,没有断章取义或是过分的铺陈,但表述陈旧单一,千篇一律;
3、语言文字错误不多。
(三)退稿
1、稿件内容涉及国家需要保密的有关内容;
2、稿件内容有民族、地域或个人歧视;
3、稿件内容有与校情不符,与事实不符之处;
4、稿件内容有强烈的人身攻击成分;
5、稿件有剽窃或抄袭的痕迹;
6、稿件过于简短,内容言之无物,不知所云,便告以结尾;
7、稿件缺乏主题,散漫不堪;
8、稿件语言过于繁琐拖沓,或幼稚无知,或颓废阴暗;
9、稿件过于单薄,无新闻时效性。
二 、审稿程序
(一)初审
责任人:由稿件第一作者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大学生记者团稿件由团长负责)审核。
要求:保证新闻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稿件文字流畅,结构合理;稿件主题、观点明确,立意健康。
(二)复审
责任人:陈静、李芳睿、易先勇
要求:审查报道材料是否典型和有现实意义;对稿件字、词、句进行推敲。
(三)终审
责任人:万杰民
要求:审查稿件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我校校情;决定稿件的最终处理方案(采用、建议修改、待用、退稿)
武汉商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