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体(公众)微博、微信第一批备案名单

发布者:易发布时间:2016-01-20作者:陈静浏览次数:92

    本网讯18日,校党委宣传部公布了我校团体(公众)微博、微信第一批备案名单。

    这些名单是经各院系、部门申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备案的。此举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规范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开设和运行。

    凡未登记备案的团体(公众)号一律停止使用,校内任何个人都不得以学校名义发布微博、微信。违者将按照国家和学校网络管理规定追究责任。

    校团体(公众)微博、微信第一批备案名单如下(附表)。

    校团体(公众)微博、微信第一批备案名单.xls

(编辑 商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