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18日,校党委宣传部公布了我校团体(公众)微博、微信第一批备案名单。
这些名单是经各院系、部门申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备案的。此举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规范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开设和运行。
凡未登记备案的团体(公众)号一律停止使用,校内任何个人都不得以学校名义发布微博、微信。违者将按照国家和学校网络管理规定追究责任。
校团体(公众)微博、微信第一批备案名单如下(附表)。
(编辑 商轩)
本网讯18日,校党委宣传部公布了我校团体(公众)微博、微信第一批备案名单。
这些名单是经各院系、部门申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备案的。此举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规范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开设和运行。
凡未登记备案的团体(公众)号一律停止使用,校内任何个人都不得以学校名义发布微博、微信。违者将按照国家和学校网络管理规定追究责任。
校团体(公众)微博、微信第一批备案名单如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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